陳衍任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

Research Agenda

研究主軸

我的研究有一條清楚的主軸:用公法的方法,重新理解稅法。以下四個支柱,不是四個不相干的題目,而是同一個問題在不同戰場上的展開——國家課稅權的正當性。

支柱一

公法方法:把稅法放回公法的體系裡

稅法常被當成技術規則的集合,但它本質上是國家對人民財產權的干預,必須受公法原則的拘束。我以德國公法的體系思維與法學方法論為工具,處理稅法的漏洞填補、稅捐優惠與不利負擔,以及行政執行的界限。

「法治國必須把權力建立在法律之上;稅法的基石,是公正的法律。」

Klaus Tipke, Die Steuerrechtsordnung(科隆,Otto Schmidt)

代表著作

  • 〈行政執行法之法律原則〉,《法學叢刊》68 卷 1 期,2023/01。
  • 〈稅捐行政執行之停止——德國法的觀察與比較〉,《興大法學》第 33 期,2023/05。TSSCI 第二級
  • 〈稅法之漏洞填補/稅捐優惠與稅捐不利負擔〉,收錄於《稅捐稽徵法》,元照,2020/03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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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柱二

課稅權正當性:國家憑什麼課稅

這是貫穿我所有研究的核心追問。從量能課稅原則的適用、滯納金加徵的違憲審查,到納稅者協力義務的界限,我關心的是:課稅權的行使何時逾越了憲法的界線。

代表著作

  • 〈滯納金加徵的違憲審查〉,《月旦會計實務研究》第 2 期,2018/02。
  • 〈稅務調查與公證人之拒絕協力權〉,《興大法學》第 23 期,2018/05。TSSCI 第二級
  • 〈量能原則於國際稅法之適用——兼評受控外國公司課稅法案〉,《稅務旬刊》,2015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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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柱三

全球租稅治理:把臺灣接上世界的制度變動

國際租稅正在經歷數十年來最劇烈的重構。我長期追蹤 OECD/BEPS 行動方案、全球最低稅負制(Pillar 2)與數位經濟課稅,並持續問:臺灣該如何因應。這一支柱也連結我主持的多項國科會與財政部委託計畫。

代表著作

  • 〈「全球最低稅負制」對國際稅法的衝擊與挑戰〉,《臺大法學論叢》51 卷 4 期,2022/12。TSSCI 第一級
  • 〈跨國權利金支付的稅捐課徵〉,《臺北大學法學論叢》第 118 期,2021/06。TSSCI 第一級
  • 〈外國營利事業跨境線上交易的境內所得稅課徵〉,《東吳法律學報》第 32 卷第 2 期,2020/10。TSSCI 第一級

主持研究計畫

計畫名稱委託單位期間
全球反稅基侵蝕規則對我國法之影響與因應國科會(科技部)2022.08–2025.07
美國企業所得稅改革對國際稅法的衝擊科技部2020.08–2022.07
評估我國稅制配合 OECD 數位經濟課稅方案調整財政部2021.09–2024.12
跨國權利金支付的稅捐課徵科技部2019–20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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另見「環境稅與碳定價」:碳排放權交易的稅捐課徵、CO2 排放權的制度省思、企業自願性碳抵換 →

支柱四

實務驗證:讓學術能處理真實爭議

好的稅法研究,必須能回到稽徵現場與法院。我持續評析最高行政法院與高等行政法院的重要判決,並將研究帶進財政部、司法院的制度設計,以及與台積電的產學合作。

代表著作

  • 〈臉書廣告課稅問題研究——最高行政法院 109 年度上字第 972 號判決評析〉,《中正大學法學集刊》第 78 期,2023/01。TSSCI 第二級
  • 〈海外期貨交易損失的跨期扣除——評最高行政法院 108 年度大字第 3 號裁定〉,《興大法學》第 31 期,2022/05。TSSCI 第二級
  • 〈地價稅的減免事由消滅及其責任歸屬——評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12 年度訴字第 14 號判決〉,《月旦財稅實務釋評》第 56 期,2024/08。

實務連結

  • 財政部臺北關復查委員會委員
  • 司法院稅務事件審理法研究修正委員會委員
  • 臺大國際政經學院 × 台積電產學合作,主持子計畫「全球最低稅負制對我國企業之影響與挑戰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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